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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其他綜合/國務院批轉國家旅遊局關於當前旅遊體制改革幾個問題的報告的通知



【標題】:國務院批轉國家旅遊局關於當前旅遊體制改革幾個問題的報告的通知

【頒佈方】:國務院

【頒佈日期】:19850131

【實施日期】:19850131

【類別】:其他綜合

【內容】:于于關報于國個關院通國務告通制旅院遊問院家局關局制務通遊家的國務院同意國家旅遊局《關於當前旅遊體制改革幾個問題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貫徹執行。

      旅遊是一項新興的、綜合性的事業,望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共同促進我國旅遊事業的發展。

      關於當前旅遊體制改革幾個問題的報告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著對內搞活經濟、對外開放政策的貫徹執行,我國旅遊事業發展較快,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旅遊業已成為我國人民同世界各國人民進行友好交往,開展經濟、文化和科技交流的一條重要途徑。但是,由於我們對國際、國內旅遊迅猛發展的形勢估計不足,旅遊的基礎設施、經營管理、服務品質等,都不能適應實際的需要。這同我國擁有的豐富旅遊資源和所處的國際地位很不相稱。必須解放思想,大膽改革,才能迅速改變這種局面,跟上發展的形勢,把我國旅遊事業推進到一個新的階段。

      根據中央書記處、國務院對旅遊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旅遊工作的實際情況,現將我們對當前旅遊體制改革的意見報告如下:

      一、端正業務指導思想,加快改革步伐

      當前旅遊體制改革的主要目標是:破除不適應旅遊發展要求的老觀念、老辦法、老框框,從根本上端正旅遊業務的指導思想,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使旅遊事業得到更快、更好的發展。要從只抓國際旅遊轉變為國際、國內旅遊一起抓;從主要搞旅遊接待轉變為開發、建設旅遊資源與接待並舉;從以國家投資為主建設旅遊基礎設施轉變為國家、地方、部門、集體、個人一起上,自力更生與利用外資一起上。要按照“政企分開,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散經營,統一對外”的原則,建立以國營旅遊企業為主導的多種經濟形式、多管道、少環節的旅遊經營體制;建立責權利相結合的、高經濟效益、高服務品質的旅遊企業管理體制,把旅遊事業搞活,開創旅遊工作新局面,走出一條適合國情、日益興旺發達的中國式的旅遊道路,做到政治、經濟雙豐收。

      二、政企職責分開,加強行政管理,擴大企業權力

      我國現行旅遊體制,基本上是政企不分,獨家經營,統負盈虧,吃“大鍋飯”,不按經濟規律辦事,經濟效益不高,束縛了旅遊事業的發展。要改變這種狀況,必須進行改革。

      (一)各級旅遊經營單位都要逐步從所屬的行政管理部門獨立出來,成為經濟實體,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改變官商作風,參與行業競爭,優勝劣汰。

      旅行社、旅遊飯店、汽車公司(車隊)和遊船公司等,都應實行企業化。尚不具備條件的,要積極創造條件,儘早向企業化過渡。

      實行企業化後,上級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擴大企業的經營、財務、人事等方面的自主權,不干預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企業內部要建立和完善各種形式的經濟責任制,把責權利落實到人,不斷提高管理素質、服務水準和經濟效益。要把職工的勞動成果和工資待遇掛鈎,打破“大鍋飯”和“鐵飯碗”。對表現不好且教育無效的人可以辭退、開除,對工作成績突出的人,工資待遇可以破格提升。今後企業新招收人員,要擇優錄用和招聘,實行勞動合同制,能進能出。

      (二)旅遊行政機構設置要適應旅遊事業發展的需要。國家旅遊局作為國務院的職能部門,要面向全行業,統管全國旅遊事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國際、國內旅遊發展的需要設置旅遊局,統管本地區的旅遊工作。要善於運用行政的、經濟的和法律的手段,加強對旅遊事業的管理。

      經濟特區和省級以下的市、縣如需設置旅遊管理機構,要本著精簡的原則,因地制宜,不搞一個模式。

      (三)全國性的旅行社(如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中國旅行社總社和中國青年旅行社等),其旅遊業務歸口國家旅遊局領導。地方性的旅行社,其旅遊業務歸口地方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領導。

      凡實際經營旅行業務,招徠、接待國外或國內旅遊者的單位,須成立旅行社,按照國家旅遊局制訂的《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規定辦理審批手續,領取營業執照,照章納稅。

      三、下放外聯權和簽證通知權,增加招徠管道

      今後,要進一步擴大地方外聯的權力。考慮到我國目前接待條件的局限,特別是在旅遊旺季,旅遊熱點城市的住房和民航等交通部門客運能力嚴重不足的實際情況,下放外聯權和簽證通知權必須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以免發生客流量超越接待能力,對外造成不良影響。具體做法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有外聯權。但地方外聯必須嚴格服從統一的綜合平衡。

      國家旅遊局授權國旅總社對各地外聯計畫進行綜合平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應將全年的外聯計畫,特別是在旅遊旺季(每年五月、八月、九月、十月)進入北京、上海、西安、桂林四個熱點城市的外聯計畫報國旅總社。國旅總社一年審批一至二次額度,各地據此進行外聯,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通知我駐外使領館核發簽證。

      國旅總社、中旅總社、中國青年旅行社本身外聯的旅行團(者),仍分別各自核發其簽證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尤其是鄰近的省、市之間),可根據自願互利的原則,廣泛建立協作關係或組織鬆散的區域協作,溝通情況,相互配合,協調發展。

      四、旅遊經營單位之間的關係

      旅行社、旅遊飯店、汽車公司(車隊)、遊船公司等旅遊經營單位之間,原則上應通過經濟合同或協議建立業務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相互制約,相互支援,以保證旅遊服務品質和業務工作的正常進行。

      國旅總社、中旅總社和中國青年旅行社是全國性的骨幹旅行社,應努力為各地組織更多的客源。同時要在業務上發揮指導作用,協調本系統內上下左右的關係。但在經濟上,總社與各地分、支社都是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雙方應逐步通過訂立經濟合同或協議處理相互間的業務。

      五、加強旅遊價格管理

      旅遊價格是國際旅遊市場激烈競爭的主要內容之一。為了維護我國旅遊業的信譽,對旅遊價格管理要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統一對外,按質論價,合理收費的原則。

      國家旅遊局將會同國家物價局制定旅遊價格的具體定價原則和作價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應根據本地區的旅遊資源、接待條件和客源狀況,按照國家對旅遊價格的原則規定,制定本地區的旅遊價格。但是,不得違反規定限度,擅自提價或前價競銷,擾亂旅遊市場,損害國家的利益和聲譽。

      六、改革旅遊飯店建設的管理

      為了加快旅遊飯店的建設,要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同時簡化審批手續。今後凡各地採取中外合資、合作或地方單獨投資等方式建造的旅遊飯店,按照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報國家旅遊局備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要根據不同旅遊者的需要統籌規劃旅遊飯店的建設。

      經國務院批准,在全國選擇五十個飯店做試點,推廣建國飯店的經營管理方法,這是我國飯店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突破。在改革中一定要調整好飯店的領導班子,著力於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品質,增加經濟效益。同時,要逐步建立飯店預訂制度,方便遊客。

     各地旅遊主管部門要及時進行督促、檢查,總結交流經驗。

      七、加強國內旅遊管理

      我國是有十億人口的大國。隨著人民生活水準的不斷提高,國內旅遊的人越來越多。搞好國內旅遊,可以回籠貨幣,增加就業,促進社會主義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國家旅遊局和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國內旅遊的領導和管理,積極創造條件,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需要。

      搞好國內旅遊,要發揮國家、地方、部門、集體和個體的積極性,引導和鼓勵各方面獨資或集資修建旅館、餐館、增加車輛,解決國內旅遊者的食、宿和交通問題。在旅遊者集中的地區要儘快增辟新的遊覽點,並採取有效措施,疏導國內遊客。

      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有負責管理國內旅遊的機構;要制訂具體辦法,加強對經營國內旅遊企業的管理,切實保護國內旅遊者的正當利益。企業要做到熱情服務,合理收費,明碼實價,分檔經營。

      旅遊體制的改革涉及面廣,情況複雜,必須加強領導,既要勇於改革,大膽創新,又要從實際出發,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真正收到實效。

      以上報告,如無不當,請批轉各地區、各部門執行。

【時效】:

【序號】: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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