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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公七年


隱公·隱公七年

作者:左丘明

  【經】七年春王三月,叔姬歸于紀。滕侯卒。夏,城中丘。齊侯使其弟年來聘。秋,公伐邾。冬,天王使凡伯來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

  【傳】七年春,滕侯卒。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于是稱名,故薨則赴以名,告終嗣也,以繼好息民,謂之禮經。

  夏,城中丘,書,不時也。

  齊侯使夷仲年來聘,結艾之盟也。

  秋,宋及鄭平。七月庚申,盟于宿。公伐邾,爲宋討也。

  初,戎朝于周,發幣于公卿,凡伯弗賓。冬,王使凡伯來聘。還,戎伐之于楚丘以歸。

  陳及鄭平。十二月,陳五父如鄭位盟。壬申,及鄭伯盟,砍如忘泄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賴盟矣。」

  鄭良佐如陳位盟,辛巳,及陳侯盟,亦知陳之將亂也。

  鄭公子忽在王所,故陳侯請妻之。鄭伯許之,乃成昏。


翻譯

  七年春季,滕侯逝世,《春秋》沒有記載滕侯的名字,是由于沒有和魯國同盟的緣故。凡是諸侯各國締結過同盟,就彼此把國名向神明報告,所以當國君死後則在訃告上也寫上名字,這是爲了向同盟國報告國君逝世和繼承的人,以便繼續過去的友好關系,並以此安定人民,這是禮的大法。

  夏季,在中丘築城。《春秋》加以記載,由于妨礙了農時。

  齊僖公派夷仲年前來聘問,這是爲了鞏固艾地的盟會。

  秋季,宋國和鄭國講和。七月十七日,在宿地結盟。隱公進攻邾國,這是爲宋國而去進攻的。

  當初,戎人朝觐周王,向公卿送了財幣,唯有凡伯不以賓禮款待。冬季,周天子派凡伯來魯國聘問。在回去的路上,戎人在楚丘對他加以截擊,俘虜他回去。

  陳國與鄭國講和。十二月,陳國的五父到鄭國參與結盟。初二,和鄭莊公盟誓,砍血的時候心不在焉。泄伯說:“五父壹定不免于禍,因爲他不認爲結盟是國家的利益。”

  鄭國的良佐到陳國參加結盟,十壹日,和陳侯結盟,看出了陳國將要發生騷亂。

  鄭國的公子忽在周桓王那裏,所以陳桓公請求把女兒嫁給他。鄭莊公同意,于是就訂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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